法學緒論上下
壹、概說
本課程係專為法律系一年級學生所設計之一整學年的課,不適合目的僅在於對法律具有一般性知識者選修。為引導學生進入法學研究的殿堂,本課程將淺顯地介紹基礎法學理論,使學生更易於掌握法解釋學及了解法社會事實。並且將提供有關法律人出路的各種資訊,俾有助於法律新鮮人及早規畫生涯,而能夠在現實中實現理想。
貳、講授大綱及教材
一、緒論
二、台灣的法律與法律學
1.王海南等,《法學入門》,頁12-24,62-82。
2.王泰升,《台灣法律史的建立》,頁159-182,343-377。
三、法律與其他社會現象間之互動
1.王海南等,《法學入門》,頁84-116。
2.韓忠謨,《法學緒論》,頁124-142。
四、法律學基本概念
1.王海南等,《法學入門》,頁26-44,118-160。
2.韓忠謨,《法學緒論》,頁49-68。
五、法律的解釋與適用
1.王海南等,《法學入門》,頁162-178。
2.王澤鑑,《民法實例研習叢書(第一冊),基礎理論》,頁130-173。
3.Chisholm & Nettheim,Understanding Law,PP.36-46,64-76。
六、法經驗科學之研究
1.林山田,〈法事實研究〉,《刑事法論叢(二)》,頁407-422。
2.王泰升,《台灣法律史的建立》,頁6-17。
七、法律人的工作與使命
參、成績評量方式
僅有期末一次筆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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